在仙女廟,南北走向的芒稻河與東西走向的運鹽河成十字交叉。在這交叉點上,一座芒稻閘控制了兩河的水位。而就是這所在,卻帶來了曠日持久的紛爭。
明清時,芒稻河是導淮入江的主通道。行洪時,需要開閘放水。這時,北來淮水水流很急,鹽船行到這里,險象環(huán)生,時有沉船事故發(fā)生。運鹽河運鹽,行船時需要關閘提高水位,雨澇開閘就會坐誤鹽運良機。而鹽運上關國課,河工又下系民生。這行洪與行船的路線在芒稻閘交集,自然就成了矛盾糾葛的所在。
明萬歷間,建成芒稻閘后,天啟六年(1626)為了利于蓄水運鹽,曾將芒稻閘閘底抬高,到了康熙元年(1662)為了泄水排洪,又將芒稻閘底板降低,但是,依舊解決不了問題。
康熙五十八年(1719)秋,下河七縣受災,河官遵旨開閘放水,但鹽商公然筑埧堵塞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河官為防災要開閘提前宣泄,鹽官又行阻止。不得已,高郵,江都的鄉(xiāng)紳吳世燾,謝逢吉等以事關切膚,聯(lián)名上書維揚道傅澤洪。傅也只得以《詳請開芒稻河》的奏章上報朝廷裁決。
雍正初,高郵,江都又發(fā)生水災。時任揚州知府的張師載親臨災區(qū)視察,發(fā)現(xiàn)使災情加重的原因竟是閘官受利益驅使,置里下河民生于不顧,不肯開閘放水所致。他發(fā)現(xiàn),鹽船經(jīng)過閘口,水深六尺就行了。而眼下水深已超過九尺,可就是還不開閘放水。他當即責令閘役開閘,并就此立下定規(guī):今后芒稻閘的開啟權直屬揚州府。
然而,行政命令終究敵不過繩頭小利。未幾,還在雍正年間,有年夏天,又發(fā)生澇災,甘泉縣令龔鑒親臨芒稻閘要求放水,可閘官卻以未有鹽官命令為由拒不從命。幸虧這時河道總督稽曾鈞巡河到此,這才厲聲叱令閘官開閘。
到了乾隆二十三年(1757)時任江南河道總督的稽曾筠的兒子稽璜,隨乾隆南巡。在沿途察看了水勢時,他提出了“因水利導,移遠就近,疏通淮揚運河”的建議,這樣,既便灌溉,又利排澇。實施這一策略后,這一天秋汛大漲,里下河一帶安然無恙。十一月,稽璜又向乾隆帝建議,芒稻閘東有越河,鹽船可以由越河北上直達金灣閘再繞回運鹽河。這樣,鹽船只不過多了纖挽之勞而已,而芒稻閘則可“常年啟放,以利江湖脈絡貫通”。
這一建議得到乾隆的認可,他也認為“芒稻一閘乃歸江第一尾閭”,理應“早辟歸江之路”,常年啟放。于是,在乾隆二十三年(1758)五月下旨立了芒稻閘上諭碑,明令芒稻閘永禁下閘。
該碑名“泐芒稻閘永禁下板碑”,青石質,置于芒稻河西岸水月庵右側。碑首為云龍圍繞,正中火焰寶珠簇擁著“聖旨”二字。一人多高的石碑屹立在一個厚重的白礬石須彌座上,象一個威武的衛(wèi)士守衛(wèi)在芒稻閘旁。
在上諭碑中,乾隆指出:"……芒稻一閘,乃歸江第一尾閭,向因淮南鹽艘皆由灣頭河轉運,必須芒稻閘門下板方可蓄水遄行,以致不能啟放合宜……閘東有舊越河一道,應令鹽艘由越河直走,金灣北閘是蓄水與運鹽已自分為兩途,芒稻閘自可長年啟放矣。但恐終狃于蓄水運鹽之習,仍不免因循觀望。夫蓄水運鹽,不過少省纖挽之勞,所費在富厚商人,而下河數(shù)州縣之民生攸系此,其輕重豈不較然耶?嗣后,芒稻閘永遠不許再下閘板,俾得暢泄歸江,則諸湖積水自可減退,遇伏秋大汛,亦足以資容納,而下河一帶得永蒙樂利之休矣!該督等將此旨泐石閘畔,俾后來司事者知所遵守焉。欽此。”后來,乾隆于二十七年(1762)第三次南巡到揚州接見陪臣時,又再次重申了芒稻閘永禁下板的事。
在立碑芒稻閘永禁下板開閘放水的同時,為了利于鹽運,乾隆又曾要求拓寬董家溝(今金灣河),石洋溝(今太平溝),道光時,又開新河,均設有三合土滾水埧,以利蓄水。但鹽商關切的是自己的經(jīng)濟利益,經(jīng)常去阻撓開閘放水泄洪。加之,時間漸久,法紀松弛,后來鹽商竟公然另行筑埧,重還鹽船直達灣頭的運道,甚至一度把持了歸江各埧的開啟權,運鹽與放水的矛盾依然存在。
江都區(qū)仙女廟鎮(zhèn)芒稻閘上的鹽官與閘官之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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