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燮(1693--1765),)清代畫家、書法家、詩人。名燮,字克柔,號板橋。江蘇興化人,應(yīng)科舉為康熙秀才,雍正十年舉人,乾隆元年進士。官山東范縣、濰縣知縣,有政聲以歲饑為民請賑,忤大吏,遂乞病歸。作官前后,均居揚州, 以書畫營生。
    【鄭板橋】(1693~1765興化市(原屬揚州)人。“揚州八怪”代表人物之一。17歲讀書于真州(今儀征)毛家橋,20歲從鄉(xiāng)里陸種園學(xué)填詞,23歲于鄉(xiāng)里及真州江村教館。其時已中秀才,教書非其所愿,約于30歲前后至揚州謀生。30~40歲間,父親、兒子、妻子先后去世,家境艱難,靠賣書畫度日。40歲時,應(yīng)試南京,中舉。44歲時去北京應(yīng)試,中二甲第八十八名進士。乾隆七年(1742)春,任山東范縣(今屬河南)縣令。十一年(1746),調(diào)署山東濰縣。次年,該縣遭災(zāi),他開倉借糧于民,并令富戶平糶所積之糧。任中處理民事,多助窮苦百姓,不幫富商,因之得罪豪紳,于十八年(1753)被罷官。回揚州后,以賣字畫為生,晚年回興化。鄭板橋擅畫蘭、竹、石、松、菊等,而畫蘭竹五十余年,成就最為突出。取法于徐渭、石濤、八大諸人,而自成家法,體貌疏朗,風格勁峭。亦善書法,楷、行、隸三體相兼,以畫法入筆,用隸體參入行楷,自成一格,號稱“六分半書”,后人稱之為“亂石鋪街”。又善詩文,作品明白流暢,不受神韻格調(diào)之縛。其中,《悍吏》、《私刑惡》、《孤兒行》、《逃荒行》等作,描寫人民疾苦;《家書》、《道情》等作,自然坦率,為世人稱道。 工書法,用漢八分雜入楷行草,自稱六分半書。并將書法用筆融于繪畫之中。主張繼承傳統(tǒng)十分學(xué)七要拋三,不泥古法, 重視藝術(shù)的獨創(chuàng)性和風格的多樣化,所謂未畫之先,不立一格,既畫之后,不留一格,對今天仍有借鑒意義。詩文真摯風趣,為人民大眾所喜誦。亦能治印。人稱鄭板橋詩、書、畫三絕。有《鄭板橋全集》、《板橋先生印冊》等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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